一般問題
公司設立登記須知
統一發票使用
一般問題
國稅局如何課徵營業稅?

一、使用發票營業人 

項目

一般營業人

零稅率

營業人

銷售額x 5%=銷項稅額

銷售額 x 0%

非營業人

銷售額=當期開立統一發票總額/1.05
銷項稅額=銷售額 x 5%

稅額計算

銷項稅額-(可扣抵進項稅額+留抵稅額)
 >0→應納稅額 <0→留抵稅額

申報

期限

以每二個月為一期分別於每年1、3、5、7、9、11月之15日前申報(無論有無銷售額,均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)

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申報

1、統一發票購買證。

2、原購買之統一發票(空白發票須撕角)。

3、統一發票明細表。

4、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。

5、營業稅繳款書。

6、可扣抵之進項憑證。

同左

1、零稅率銷售額清單。

2、貨物外銷:統一發票收執聯。

3、勞務外銷:結匯證實書、水單。

4、科學園區、免稅出口區、保稅工廠等:統一發票扣抵聯。

5、國際運輸:國外客貨收入清單或銷售契約影本。

6、修繕國際運輸用之船舶等:出口 報單或修繕契約影本等。

1、按憑證類別及固定資產、進貨費用等分月分別

      裝冊編號。
2、每冊裝訂100張,編號自00~99。

同左

稅捐機關每月依據自動報繳資料,進行電腦自動勾稽查核,異常資料由稅捐處稅務員進一步比對查核,有短漏報虛列進項時通知補稅罰款。

二、免用發票 (小規模營業人)

係稅捐機關依營業場所、營業狀況查定其銷售額繳稅,無需自動報繳。採核定方式課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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